今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8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质量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月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纲要》(国发〔2012〕9号)。《纲要》规划了我国质量发展蓝图,明确了我国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对今后十年质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纲要》编制背景及重大意义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问题。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质量工作更加重视。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以质取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的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质量第一方针,全面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
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以来,全民质量意识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改善,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各地质量兴(强)省、质量兴市(县)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初步形成。
但是,我国质量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质量水平的提高滞后于经济发展。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和数量,忽视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产品、工程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资源浪费比较严重。质量安全形势仍然严峻,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肆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国家信誉和形象。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制造”质量竞争力还不够强,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产品。质量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质量发展的又一个重要时期。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全球产业分工和市场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标准、人才、技术、市场、资源等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内看,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坚实的质量基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特别是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需要可靠的质量支撑;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也需要更强的质量保障能力。
鉴于《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已经到期,编制新一轮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保证国家质量政策的继承和发展十分必要。2010年4月,国务院批准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列为“十二五”期间95个专项规划之一。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工商总局、统计局、旅游局等14个部门共同编制2011至2020年《质量发展纲要》,明确中长期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重视质量,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质量保障。
二、《纲要》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这24字工作方针有其内在的逻辑性,是一个统一的有机体。
“以人为本”是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将以人为本作为质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质量发展的总方向。
“安全为先”是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发展质量必须以安全为先。将安全为先的理念贯穿于质量发展过程的始终,只有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展质量。
“诚信守法”是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法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工程。要引导生产经营者增强质量诚信意识,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保障质量安全。
“夯实基础”是质量发展的保障条件。深化理论研究,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技术支撑基础、人才培养基础,推进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
“创新驱动”是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质量事业发展涉及面广、影响要素多,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开创性、技术性特点,需要以创新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创新科学技术等手段,提高质量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将质量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以质取胜”是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好字当头、质量第一;转变发展方式,必须坚持质量先导、好中求快。坚持以质取胜,就是要发挥质量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增强我国产品、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纲要》采取时间长短结合、定性定量结合、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及其他规划目标结合的方式,分别设置了到2015年和2020年质量发展的目标。到2015年的目标,以定量为主;到2020年的目标,作为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以定性表述为主。发展目标中,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基础的主要发展指标共45个,其中定量指标7个,定性指标38个。
产品质量:到2015年,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主要工业产品的质量损失率逐步下降,重大装备部分关键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重点工业产品和重要消费类产品的技术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由我主导的国际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工程质量:到2015年,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到2020年,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到2015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建成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5以上。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三、《纲要》确定的五大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5项要求即: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6项措施即: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三)创新质量发展机制。6项措施,即: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化救济机制。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6项措施即:加强质量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发挥社会中介服务作用、加强质量舆论宣传、深化质量国际交流合作。
(五)夯实质量发展基础。6项措施即:推进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
四、《纲要》确定的五大重点工程
(一)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是建设质量强国的人才保障。其主要内容是:通过质量知识普及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措施,提升全民质量素养。要逐步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质量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一线工人的质量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
(二)可靠性提升工程。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是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提升质量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在汽车、机床、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发电设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家用电器、元器件和基础件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提升。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国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
(三)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是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其主要内容是: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推进服务业满意度评价试点;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四)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是提高我国总体质量水平的重要抓手。其主要内容是:在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分类分层次广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比照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开展竞争性绩效对比;在产业链和区域范围内,开展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
(五)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是质量管理方法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机结合。其主要内容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加快制修订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有关的标准,建立健全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构建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平台。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五、建设质量强国是《纲要》的灵魂
《纲要》开篇强调: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既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等因素的集成,又是法治环境、文化教育、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反映。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纲要》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建设质量强国,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科学发展的战略抉择,也是《纲要》的灵魂。
(一)建设质量强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突出要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好”字包含着质量、效益、安全、环保、民生、资源等丰富内涵,而质量又与效益、安全、环保、民生等密切相关。“好”字当头,必然要求改变粗放型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国家“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提出改造提升制造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这就是要重视质量。没有质量,就谈不上“好”,谈不上“强”。不重视质量的发展,就不是科学发展、转型发展。
(二)建设质量强国对我国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有效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但也要看到,我国质量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产品服务长期处于价值链的低端,有些产品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质量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成为影响我国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瓶颈。据专家分析和估算,我国制造业质量直接损失每年超过1700亿元,浪费了大量资源,消耗了大量能源,更严重污染了环境。因此,提升质量就是最大的节约和环保,维护质量安全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建设质量强国体现了国际质量发展的规律。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都把质量振兴作为一种国家战略来实施。上世纪50年代德国实施“以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助推产品出口”质量政策;60年代日本提出质量救国战略;70年代韩国实施质量赶超计划;80年代美国制定《质量提高促进法》,都促进了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当今世界,各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更是靠质量;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打的也是质量战。我国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必须遵循国际质量发展的规律,把质量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以质取胜”的路子。
(四)建设质量强国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正在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都明确讲到过“质量第一”。新时期,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增长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系发展可持续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意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这些重要论述,为建设质量强国指明了发展方向,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广大人民群众对质量工作有很高的期盼。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共有232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提出了15份建议或提案。11月,国务院参事室6位参事联名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建议》,在建议中提出将建设质量强国写入《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参事建议作出重要批示,这些都为建设质量强国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为建设质量强国奠定了稳健的经济技术基础。经过多年来的质量实践,中国特色的质检工作体系已经建立,质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各级政府抓质量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全国有26个省份提出质量兴(强)省战略,为建设质量强国奠定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纲要》中正式提出: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是增强综合国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六、《纲要》其他重要内容
《纲要》对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八项新举措:一是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二是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三是明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四是健全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机制。五是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六是推进质量信用服务建设。七是实施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八是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分析。
《纲要》还强调要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同时《纲要》规定,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依据。建立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创建品牌培育激励机制。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健全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