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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2012-09-15 16:06:03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闽政〔2011〕7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促进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泉州发展和海西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按照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的要求,做好省级行政审批事权下放的承接工作。凡是省级授予我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或水电、矿产开发等涉及环境保护、重要资源配置的项目外,原则上授予县(市);同时,进一步推进简政强镇工作,各县(市、区)应将行政审批事权下放至镇级,尤其是省、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示范镇),前移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二、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组织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回头看”。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国家、省级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统一部署,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凡是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符合的原则上予以精简,重新修订公布审批项目目录,形成动态更新机制。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要根据法律法规变动和实际运行情况对现有的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进行评估、校正,及时调整行政自由裁量标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对基本没有自由裁量空间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和行政给付要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相关制度、规定。
  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重点规范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按照“应进则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的原则,凡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要将行政服务向镇、村(居)延伸,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代办点,推行村(居)专人负责、办事不过夜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审批联动,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行政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机制。一是促进审批提速。对全市审批项目审批时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提速,对不需要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技术检验检测的简易审批项目推行即办制,授权窗口即收即办,不断提高即办件比率;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复杂审批项目,原则上尽量缩短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并实行超时默认制度,凡部门超过承诺时限无正当理由不作出审批行为的,视为默认审批,同时推行“补不过半”制,需补件处理的,部门必须在审批承诺时限前半段内作出处理。二是促进项目快速落地。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项目申报服务专窗,凡重点项目申报一律由专门窗口统一登记、全程督促、免费协办代办。对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三维对接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办法,窗口即收即办、办完即转,审批时限原则上在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一倍,即压缩50%予以办结。同时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成立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协调组,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的前期辅导和行政指导。三是完善容缺预审和一条龙联审制。对绿色通道项目审批积极推行容缺预审,即项目审批的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各职能部门窗口先予受理审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将材料补齐补正。对需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推行并联审批制,特别是对涉及项目落地的审批项目,从工商注册登记到发放施工许可建设,按照审批前后置内在关联性分成若干阶段,按照“牵头受理、同步启动、限时办结、强化督促”的运作办法实行一条龙联审,对拒绝参与或不接受牵头单位协调的单位,实行缺席默认。
  五、整合电子政务资源。一是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做好与省级部门网上审批对接,继续完善推行面向公众的网上审批,特别是要大力推行面向企业的全程式网上审批,巩固完善市县乡三级网上审批联动。二是加快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及电子监察于一体的行政电子综合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时、无缝、全程监察,形成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行政电子网络体系,实现窗口与各部门、省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
  六、精简文件和会议。一是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格、数量和规模,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相近的会议,能合并的会原则上合并,能不开的会原则上不开,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凡需传达和部署到基层的工作,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次性传达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市委办、市政府办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利用市政务网积极推进会议预报制度。凡市委、市政府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二是精简文件。加强发文管理,严格控制文件的规格、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一定要短。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发布的不再印发文件,已印发的文件不得层层转发。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手段,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数量。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文件,由部门印发或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不得对区县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文件,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要进一步规范文件、信息报送程序和范围,克服多头报送、乱发乱送现象。进一步改进文风,严格按规定行文,着力提高办文的质量、效率。各类文件应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全面梳理各类简报,规范报送要求、压缩报送范围。
  七、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提倡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推行“一线工作法”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雷厉风行,持之以恒抓落实。对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确定的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马上就办、事不过夜;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每月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下基层、走访企业、群众。下基层要坚持务实从简、轻车简从、减少陪同。
  八、坚决治理庸懒散。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服务泉州跨越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坚决整治“中梗阻”,坚决反对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庸懒散漫的不良作风,坚决扭转个别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加强第一道门槛建设,增强机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意识,提倡微笑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落实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改进会风。参加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全省性视频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实行参会报名制和请假制度,不允许报名后再由他人替会。严肃会场纪律,坚决扭转随意离开会场、在会场来回走动、交头接耳、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它事情等现象。各级各部门要避免好人主义,对庸懒散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务必严肃查处。
  九、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各监督机关之间联动监督机制,采取联合督查、上下协作督查、与部门配合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督促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尽快研究、出台进一步简政强镇的具体措施,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简。
   (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全面实行超时审批默许、容缺预审、限时补报、并联审批等制度,简化流程、提高时效,全面实现“原则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要尽可能缩短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的要求。
   (三)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办事窗口建设,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的“八项基本制度”,坚决整治庸懒散等现象。
   (四)围绕机关执行力、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对窗口部门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开展明查暗访。
  十、加强行政效能问责。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行为要严格问责,做到不留情面,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氛围。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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