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4〕26号)和《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名评办〔2014〕2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审核推荐,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申报产品主要经济指标公示、社会满意度测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专家评审等,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审议,拟授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图形牌汽车玻璃”等805项产品为2014年度福建名牌产品,现予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产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意见及证明材料(个人用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并请注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公示期自2015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16楼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邮编:350003,联系电话:0591-87830445(兼传真)。
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