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
为提高品牌服务质量,更好地做好福建品牌服务工作,有效对接国家品牌价值提升工程,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征集有关专家信息,筹建福建省质量品牌评价专家库,充分发挥质量品牌专家在我省品牌创新、品牌管理与品牌策划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促进品牌建设工作在经济新常态中找准位置、主动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品牌核心竞争力。现就征集专家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有敏锐的洞察力、较深的行业经验背景、较强的市场判断力。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三)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的政策研究、项目评审工作。
二、专业技能要求
(一)行业技术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对所从事的行业领域(纺织、鞋业、服装、计算机、电子(信息)、电气(器)、软件开发、装备制造、数控机械、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医药、轻工艺品等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同时要了解国家行业及相关的产业政策。
(二)质量品牌行业专家: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熟悉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标准,所在企业质量管理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具有很强的工业品牌培育能力和品牌竞争能力。
(三)投资咨询专家: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财务管理制度,从事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投资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有成功创业和投资经验,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了解中小企业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其它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从事自然科学、管理、经济、文化、法律类专家,符合条件的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
四、专家库管理与使用
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对候选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公示并录入福建省质量品牌评价专家库,作为今后参与福建省质量品牌价值评价、行业管理、政策研究、项目评审、质量达标、项目验收以及质量品牌能力提升等活动的备选专家。
五、申报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次专家信息征集工作。
(二)请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专家信息征集表,并按照要求粘贴二寸免冠彩照。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附件2”为汇总表格。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常年征集专家。首批信息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0日,请各单位将附件的纸质版一套及电子版按时报送至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剑锋 刘 倩
联系电话:0591-87065855 87065852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1号附属楼3楼
邮 箱:2273877582@qq.com
福建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