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批准,我省专利奖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每项奖金从3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分别提高到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充分体现了我省坚持促进实际转化运用,专利质量高、转化运用突出的要优先重点奖励的政策导向。这将进一步激发全省创新创造活力,有力促进和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以及“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
专利奖对促进专利成果交易转化,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省政府于2010年设立福建省专利奖,2010—2015年及2017年、2019年,省专利奖已评选8次,共评选出获奖专利349项。我省专利奖获奖项目主要来源于福建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以企业为主,在技术上具有较高的创新性、领先性,又有较明显的市场转化和产业运用综合效益,为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探索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便利效能”知识产权治理新模式,着力加快全省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保护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有91项专利获得中国专利奖,87项专利获得省专利奖;全省共存有效发明专利5.08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12.78件,超额完成我省“十三五”专项规划目标,福建知识产权关键性工作和重要指标在全国位次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发挥好专利奖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
一、泉州市专利奖设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二、三等奖,授奖项目51项,其中:重大发明专利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0项。
1. 重大发明专利奖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2. 一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20万元;
3. 二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
4. 三等奖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二、兑现中国、福建省专利奖。对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银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二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二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三等奖颁发奖金。
对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获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颁发奖金;获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
三、对引进的高价值专利落地泉州实施,且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成效特别突出的,经组织评估,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资金奖励。配套资金奖励评审在即将出台的《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实施意见》中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