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报送工作的通知》(闽金管〔2021〕2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福建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金〔202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复核后形成拟列入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股改奖励名单,其中,4家泉州企业入选。
据悉,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在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可享受省级财政关于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奖励政策。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鼓励各级上市主管部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帮助协调解决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福建省推动企业直接融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金〔2021〕6号),对当年度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名单并完成股改的企业,每家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改制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