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开展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22〕50号),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我会作为受理申报单位负责动员福建省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区域参与评价工作,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予以确认推荐。现就开展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22〕50号),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我会作为受理申报单位负责动员福建省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区域参与评价工作,并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予以确认推荐。现就开展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旅游目的地区域品牌、产业集聚区区域品牌。请各有关单位按文件要求,踊跃参与申报工作。
二、本次评价通过“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区域分配申报账号密码。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区域联系我会获取帐号和登录密码,按照要求填写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并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报送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0日,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评价,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申报。
联系人/联系方式:
叶 超18750501752 (推荐审核)
蔡雪萍15659592450 (账号分配)
附 件: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开展2022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2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