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不断创新和发展 “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
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的意见
(2023年8月29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重大意义。民营经济是泉州发展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六年七下晋江调研,总结提出以“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晋江经验”,指引泉州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探索发展到提速发展、跨越发展再到高质量发展的历程,全市约七成的税收、八成的地区生产总值、九成的研发创新、九成的城镇劳动就业、九成的企业数来自民营经济。当前,泉州民营经济正处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对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发扬“敢为人先、爱拼敢赢”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再出发、再创“晋江经验”新辉煌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聚焦不断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发展动力、推进产业强链补链延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重诺良法善治环境、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优化民营企业高效平等获取资源要素政策,以主力军的担当在全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中走前头、作表率,探索形成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努力成为全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城市范例。
(三)发展目标。以勇当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主力军为总体目标,到2027年,形成民营经济总量规模更大、市场主体更活、创新能力更强、营商环境更优、核心竞争力更突出的良好发展生态,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民营经济主力军地位更加凸显,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八成左右、占全省比重持续提升,力争在册市场主体总数达190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30万户以上,在册市场主体总数和个体工商户总数占全省比重持续保持全省首位,福建省民营企业100强入榜企业数与我市经济规模相匹配;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累计建设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120个以上,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5家,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5项、国家标准300项,累计培育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76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规上工业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年均增长18%以上,民营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覆盖面显著提高;民营经济社会贡献进一步提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9万个左右、新增各类人才8万人左右,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民营经济发展定位更加合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具有泉州特色的亲清统一政商关系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中走前头、作表率
始终坚持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改革和发展的根本方向,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加快科技创新“四个倍增”,支持民营企业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共同体,塑造民营企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