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坚强基石。日前,我市出台<<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打造民营经济乐园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意见>>提出,从多方面保证资金投入实体经济,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泉州建成全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到"十二五"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例由2011年的9.6%提高到15%。
关键词:银行业金融机
建立服务中小微企业专营机构
我市将从增机构、扩网点、强服务、创产品四个方面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泉州充分有序地发展,有效发挥其主体、核心和引领作用。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将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建设服务中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建立专门的中小微企业审批机制和服务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审批流程改革试点。此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泉州实际出发,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进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等权利质押担保贷款业务,推广"同业公会(行业协会、商会、农业合作社、商业合作社)+银行"的合作模式,全面满足处于创业、成长、转型等不同时期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关键词: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筹建"泉商银行"
我市将较大幅度提高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支持泉州银行在我省各地(市)以及泉州市各县(市、区)、重点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推动惠安、安溪、永春、德化4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大力发展村镇银行,争取3-5年内在泉州每个县(市、区)设立1家以上的村镇银行。 此外,我市还将发挥泉州全国著名侨乡及民间资本雄厚优势,筹建"泉商银行“。
关键词:境内外上市
至2015年新增上市企业50家以上
为更好地打造资本市场的"泉州板块",我市将修改完善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融资和再融资.力争2012年至2015年全市新增上市企业50家以上,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500亿元以上。同时,我市将继续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引导企业规范改制、规范运作,力争2012年至2015年培育150家以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年底前各地至少增设2家小额贷款公司
在风险可控、规范发展的基础上,我市将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今年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增设2家小额贷款公司,增加1家由市级国有企业作为主发起人的小额贷款公司,积极争取设立不同行业、产业的小额贷款公司.此外,引导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关键词:民间融资
探索设立民间资金管理公司
我市将有序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运行.具体措施包括探索设立民间资金管理公司,在市级和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活跃、有一定经济辐射效应的县(市、区)开展民间资金管理公司试点.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
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不出村工程"
我市将大幅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农发行、农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支农主力军作用,向农村进一步延伸经营网点,推广使用自助银行设施,扩大农村金融便民支付点,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不出村工程"建设,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支持扩大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范围,在风险有效防控前提下稳步开展转账、缴费等业务。
关键词:台湾、港澳侨金融合作
支持台湾保险机构在泉设立分支机构
我市将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引导台湾金融机构进驻泉州市场.支持台资保险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来泉设立分支机构或战略投资泉州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台湾保险机构在泉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泉台合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同时,积极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来泉设立分支机构或战略投资泉州法人机构,参照有关政策,适当放宽港澳金融机构来泉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