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鼓励涉农产业培育省著名商标

2013-05-07 11:12:27 来源:泉品——泉州晚报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2013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在5月10日前向辖区工商所提交申报材料。今年调控新认定的省著名商标数量将同比去年认定数减少三分之一,同时实施严格的退出机制,但此次认定鼓励农业、海洋渔业、区域经济支柱产业等涉农产业积极培育省著名商标。  
  新认定数将减三分之一
  “今年全省调控新认定的福建省著名商标数量将同比去年认定数减少三分之一,各地根据该比例,相应从高标准确定培育对象和申报认定数量。”按照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提出的要求,今年省著名商标认定“要控制数量,严格设定标准条件,把好质量关”,坚持高标准,做到培育一批、选拔一批、申报一批,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各地要突出农业、海洋渔业、传统优势产业、区域经济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特色产业,加强对申请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培育和指导。”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另一个新变化是,鼓励农业、海洋渔业、传统优势产业等以往商标意识相对薄弱的产业积极培育省著名商标。
  “此次省著名商标的认定,虽然认定数下调,但其鼓励商标的类别更为多样化,这对涉农产业等传统产业而言,是个重要的利好消息。”泉州市名牌研究会会长林栋梁表示,在2012年我市新认定的101件省著名商标中,涉农商标比重已经逐步增大,有不少区域特色性较强的农副产品,如永春县柑橘同业公会申请的“永春芦柑及图”著名商标,泉州市华丰果牧开发有限公司“双珠及图”著名商标就已上榜。今年的评选认定,对有志于扩大品牌影响力的本地涉农企业而言,是个难得的机遇。
  应为使用中的主商标
  “拟申请认定的商标应为企业正在使用的主商标,且商标权属无争议;该商标实际使用已满三年,为公众所知晓,且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稳定,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标准,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同时,申请人近三年应无商标侵权行为。”市工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
  “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在今年5月10日前向辖区工商所递交申报材料。”根据要求,申请人应按照《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著名商标申报推荐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如实填写《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以A4规格装订成册一并提交,并应随附证明材料光盘,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省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对经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该商标同时为福建省著名商标并已届期满的,注册人申请延续认定该福建省著名商标时,仅需提交《福建省著名商标延续认定申请表》、经注册人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拒绝信用评价B级以下企业
  此次认定的申报条件还规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B级及以下的企业,不得推荐参加省著名商标认定。省工商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予受理该商标权利人认定申请;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律按照《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规定予以退回,不再通知补正材料,并取消商标权利人当年申报资格。
  与此同时,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将严格退出机制。根据要求,认定工作将坚持标准从严、审查从紧、评选从优的原则,推荐、认定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为福建省著名商标,不断提升福建省著名商标的“含金量”。 
  据悉,2000、2003、2006、2009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今年将期满,申请延续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要严格按照新认定福建省著名商标的要求审查和推荐,对未按时报送延续认定材料或申报材料不符合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将注销该福建省著名商标。
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特别推荐
首页
数据库
品牌资讯
海丝泉州
专题频道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