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结合《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精神,指导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有效提升品牌价值,加快自主品牌国际化步伐,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7号) 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培训班暨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成果经验分享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市品牌价值评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业务负责人;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室负责人;
(三)2016年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上亿元榜单企业负责人;
(四)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组织、中华老字号品牌管理人员;
(五)泉州市各工贸领域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
(六)有意向申报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的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6年12月28—29日(28日上午8:30-9:00签到)
地 点:泉州市丰泽区刺桐北路与东湖街交叉口湖美大酒店四楼幔亭厅(泉州侨乡体育馆旁边)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品牌价值发展理论概述、泉州参与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结果情况通报、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经验交流等。
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形式,突出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互动答疑、交流研讨等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四、培训要求
(一)报名方式。请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泉港区、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通知辖区内龙头企业参会,泉州市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助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会。参会企业名额安排:晋江市、南安市各组织10家,其它各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组织不少于5家企业参会。请单位于12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报送到泉州品牌发展中心邮箱:2407099519@qq.com 。
(二)培训费用。本次培训作为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服务企业公益培训班,不收培训费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会务工作。本次研修班会务工作由泉州品牌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联系人:叶 超 电 话:0595-22581573,18750501752
附件:
1、2016年第二期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专题研修班主要议程(暂定)
2、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专题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泉州市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1:
2016年第二期品牌培育与价值提升专题研修班主要议程(暂定)
会议时间:2016年12月28日——29日
12月28日 地点:湖美大酒店四楼幔亭厅(泉州侨乡体育馆旁)
8:30——9:00 签到
9:00——9:15 开班动员讲话
9:15——10:00 泉州市参与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结果情况通报
10:00——11:30 参与品牌价值评价 发掘企业核心竞争力
(拟邀请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领导)
14:45——15:30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业集群)建设经验交流—安溪铁观音
15:30——17:00 品牌价值发展理论概述(拟邀请品牌专家授课)
12月29日
9:00——11:30 优秀企业品牌培育经验互动交流(自由交流)